1.招标条件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迁高新区科技城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宿迁高新备〔2023〕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高新区科技城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325与漓江路交叉口。
2.2 项目规模:宿迁高新区科技城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包含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室外消防管网工程、卫生间修缮工程、卫生间水电改造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监理费限价为工程结算价的 0.8%。
2.3招标范围:宿迁高新区科技城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施工期60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 个月。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订之日为准)支付本工程监理费的80%;缺陷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新区科技城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4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5.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7.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00至2023年06月27日 17: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
现场获取:府前小区36排10号
线上获取:联系18800603922(微信同号)。
标书费用叁佰元/份,支付时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6.3获取时须携带的材料:现场获取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线上获取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 上午10:00
7.2现场见面开标。开标地点:宿迁高新区管委会610
7.3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潘科长 0527-8449880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永拓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前小区36排10号
联系方式:袁凤茹 0527-84238822、181158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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